广西荔浦县工商局积极推进农资商品示范店建设工作
为规范农资市场,建立诚信、守法经营激励机制,引导农资经营者切实履行农资安全经营义务,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服务“三农”的原则,荔浦县工商局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进“农资商品示范店”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荔浦工商局将抓好“农资商品示范店”建设工作作为近期的重要工作,制定了科学的实施方案,全面规划、精心部署、逐步推进、周密实施。全局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该局组织人员利用平时巡查、专项检查等机会,积极宣传“农资商品示范店”的作用,加强与农资商品经营户的沟通与指导,增强他们自觉经营合格农资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鼓励他们积极申报“农资商品示范店”。同时,结合本县农资经营实际情况,发放了农资商品公示栏,让农资经营户贴在店里醒目的位置,提醒自己和接受群众监督,强化了经营业主的自律。
三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农资商品示范店”先由经营户自行申请,再由各基层工商所从中筛选本辖区内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产品合格率较高,近两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力大和示范性较强的农资商品经营单位进入初选。对于进入初选的38家经营单位,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诚信经营,提高文明服务的能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最后由县局组织人员,成立专项审核小组,根据相关标准,进行严格审核。只对完全符合标准、通过审核的经营户,才由县局统一授予“农资商品示范店”的称号。
四是强化力度,执法监管到位。一方面要求各基层工商所把辖区内农资监管工作作为重点,指定专人负责“农资商品示范店”建设工作,不断指导经营者,同时,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局机关大力开展督查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报告、检查档案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科学指导各工商所搞好“农资商品示范店”建设工作;另外充分利用“12315”执法网络体系作用,积极受理农资消费者投诉申诉,使农资商品消费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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