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将在全省率先实行新农合补充大额医保
新农合补充大额医疗保险将于2010年元月1日起在宜城市率先施行。届时,宜城市已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每年多缴纳20元,就可享受最高8万元的大病医疗补偿。
宜城市是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之一,2007年4月1日起正式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年来农民参合率逐年提高。但由于参合农民没有大额医疗保险,农民患大病就医时,超过3万元封顶线的费用需要自己支付。因此患有重大疾病往往导致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解决这一问题,宜城市政府积极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调,共同推出新农合补充大额医疗保险。
按照“宜城市新农合补充大额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每人每年缴纳大病保险费20元(五保户和低保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6元),在本年度内,因病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万元后,保险公司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偿,最高可报销医疗费用5万元。同时,保险公司还将根据参保情况,对医疗费用在1万至3万元的参保人员进行适当补偿,这样农民患重大疾病时的最高赔付金额可达到8万元,从而减轻农民朋友的就医负担。
责任编辑:暖阳
上一篇: 湖北竹溪县丰溪镇村级“阳光财务”显成效
下一篇: 思茅市孟连县确保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实施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