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县财政局积极惠民生
今年以来,宝应县财政局不断关注民生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按时发放社会保障对象各项经费。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户低保金、五保老人生活经费、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等做到了按时发放,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资金、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省级补助、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助、就业再就业资金、残疾儿童康复资金等各项经费均按时拨付,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县共9342户16733人享受了城乡低保补助,全年预计发放低保金1700万元。安排全县3287名五保老人800万元生活经费。1852名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领取了生活救助金。
二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全县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60.5万人,参保率达99%,县、镇财政多方努力安排了2013万元。
三是完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县人医病房改造、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农村改厕。积极申报泾河、范水等镇敬老院改扩建和附属设施项目,已获省补助200多万元。
四是适时提高相关补助标准,不断扩大保障、补助和救助范围。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年2040元、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提高了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生活水平;实施无固定收入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为90多名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遗属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资金245万元,1014名城乡大病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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