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县四举措实施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此,该县采取四项措施来做这个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该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建设局、交通局、新村办领导为成员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并确定农经人员2人和财政所1人,为工作人员。
二、认真调查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按照中央和省里的政策精神,全面开展项目调查摸底,确定试点项目。各乡镇(场)对2009年、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分年度填写好调查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然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改办)会同财政局、农业局和乡镇(场)政府,在上报的项目中选择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作为奖补试点项目进行试点,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
三、严格执行政策,依照程序操作。对照各级相关文件中的对“一事一议”奖补范围、奖补办法、奖补工作程序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对象,程序,管理等工作的规定执行。对通过“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村民筹资额严格控制在30元/人的限额内,筹劳控制在6个标准工日的限额内。不允许违规操作,不允许超范围超限额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
四、明确部门职责,相互联动实施。各相关单位、乡镇(场)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改办)负责一事一议试点协调工作,制订全县一事一议试点工作方案(草案),日常检查督促,汇总全县工作情况,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和汇报;乡镇(场)政府负责本乡镇项目的调查摸底、汇总申请、组织实施,项目规划,建立一事一议项目库;财政局负责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和拨付,设立乡镇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和设立县级一事一议补助决算科目;农业局负责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制订项目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水利局负责小型水利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林业局负责植树造林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建设局负责村内环卫公共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交通局负责道路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新村办负责新村建设项目与一事一议项目的衔接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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