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再次放宽购房落户标准
厦门市近日出台的《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意见》规定,自去年8月首次在岛外地区放宽购房落户的政策,厦门市此次将放宽购房落户的政策扩大到岛内部分新开发区域。
厦门市新的购房落户政策明确,凡购买岛内五缘湾、观音山、湖边水库片区100-15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岛内常住户口,购买15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仍按原有政策执行。此一政策适用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片区内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项目,执行时间至2011年12月31日。五缘湾、观音山、湖边水库片区,均为厦门市近年来新开发地区。
去年8月,厦门市首次调整购房入户政策,政策规定,在厦门岛外同安、翔安两区(大同街道、祥平街道、大嶝镇除外)购买商品住房的,除享受原有“购房入户”政策外,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
责任编辑: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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