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将实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计划
吉林省政府在日前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实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计划,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制定优惠财政政策以及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及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吉林省要求,2009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幅将不低于该省全部贷款的增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和差别管理政策,同时开展分期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出口退税质押贷款、信用保单融资等信贷创新产品和业务,以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吉林省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在支持千户成长型企业的基础上,根据中小企业的发展潜力等情况,进一步筛选提出需要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名单。相关方面落实贷款担保、贴息、损失补偿等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监管部门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在机构网点设立、新产品准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省政府年终单独考核奖励。
此外,吉林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及担保的损失补偿。各级政府也将安排相应资金,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及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责任编辑: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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