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登记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登记年检工作与占有使用权登记报表工作的质量,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登记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新财资管[2008]308号)。《办法》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登记年检工作评比范围、评比条件、评比内容、奖项设置及评比标准,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登记年检各环节工作进行了量化,将单位国有资产信息质量作为考核评比的核心内容,有利于促进各行政事业单位重视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登记年检工作,能有效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使用权登记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可靠。
责任编辑: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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