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根据国发〔2008〕25号文件及新党财办〔2008〕18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中央决定实施的又一重要民生工程,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顺利实施,库尔勒市财政局接此通知后,立刻协同教育部门进行部署和安排,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杜绝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现象。2008年库尔勒市共计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22万元,受益学生达27953名。截至目前,由中央、自治区、市级财政共同承担的免除学杂费资金已全部拨补到位。
责任编辑: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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