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乡镇非税收入管理做到“五统一”、“两规范”
今年以来,金寨县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乡镇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对非税收入票据实行“五统一”,对非税收入实行“两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各乡镇非税收入管理的水平。
“五统一”:一是统一票据领购。乡镇非税收入票据由乡镇财政所确定专人到县非税局统一购领。二是统一核定用票基量。按照“分次限量”的票据管理制度,县非税局确定各乡镇通用票据和各类专用票据单次可以购领用票基量。用票基量一年一定,动态管理。特殊情况需增加票据的,由乡镇提出申请,县非税局审核后再予决定;三是统一票据使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不得拆本使用。《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财政所用电脑开具。用量较少的专用票据由财政所负责填开,计生违约金等用量大的票据可以委托乡镇执收部门开具,但必须确定专人、及时核销、明确责任。四是统一票据核销。按照“核旧领新,票款同行”的原则,县非税局在每次发放票据前对已使用的票据进行核销;对用量较少的票据实行序时核销和票据年检,杜绝挤占、挪用、坐收坐支政府非税收入现象的发生。五是统一票据保管。乡镇财政所建立规范的票据管理台帐,详细登记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和缴销情况,已经使用并核销后的票据存根由乡镇财政所按会计凭证的要求负责保管,记账联由执收单位按规定记账。
“两规范”:一是规范收缴方式。乡镇政府非税收入资金收缴原则上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由当事人直接缴款。对交通不便、金融机构不健全的乡镇,可采取集中汇缴的方式,但必须经县非税局批准;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县非税收入专户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县非税局根据收入性质分类汇总后按旬划解至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国库股统一进行资金结算并拨款,乡镇政府按照“乡财县管乡用”的有关规定使用非税收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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