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施阶段性社保政策为企业用工减负
为了帮助企业减轻用工负担,鼓励困难企业稳定用工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江西省从今年起实施阶段性的社会保险“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
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金炎介绍,“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就是允许困难企业在2009年内缓缴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允许在2009年内适当降低企业所缴纳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允许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补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职工培训补贴。
目前,江西省要求各地上报“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同时,从2009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起,江西要求各地在核定工业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将按原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按所在设区市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此政策测算,全省每年可减轻工业园区企业社会保险负担近10亿元。据统计,目前江西省已有1000余工业园区企业是按新标准缴费的。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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