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区国税局机构改革正式启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构改革意见,该局近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宣布机构改革正式启动。此次改革主要针对目前职责交叉、管理缺位、效率不高、专业化程度较低等问题进行调整。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改革后西藏区国税局将设13个内设机构(正处级)、2个直属机构(正处级)、5个事业单位(正处级)。其中,保留7个处室,按照职责延续要求,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管理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巡视工作办公室,仅对个别职责权限作适当调整;保留2个直属机构,即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名称不变;更名3个处室,计划统计处更名为收入规划核算处,征收管理处更名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老干部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离退休干部处。撤销票证中心。为理顺关系、职责清晰和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整合设立5个处,分别为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督察内审处、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事业单位中,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保留,新增集中采购中心、税务干部学校2个事业单位。
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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