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五七工”“家属工”将有养老保险 每月413元
7月22日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获悉,从7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把将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符合参保要求的人员,按照相应条件及标准缴费后,将可按照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领取养老金。
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必须同时具备在本通知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2009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四个条件。
责任编辑:小满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