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高银团贷款融资额标准
7月28日,34家在宁中外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关于实施银团贷款的约定》。据此约定,今后省内融资总额超过12亿元的单一基础设施项目,或融资总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非基础设施项目,或者已出现大额授信风险、需要进行债务重组的企业或项目,拟授信的银行必须组织银团贷款。
原有约定对单一基础设施项目、非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总额为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新约定将此标准提高。
责任编辑: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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