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枝江市财政积极落实大学生“村官”待遇
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2008年,枝江市选聘大学生“村官”7名。为确保这批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呆得住、干得好,枝江财政从确保大学生“村官”工资福利待遇入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村官”待遇的落实工作,一是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二是及时发放工作生活补助,三是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
目前,枝江市财政局按照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对全市的“村官”足额落实了2009年所需的全部经费。将应承担的经费和各项保险费用68796元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为5个有“村官”的镇(街办)提前调度资金134400元,保障“村官”生活补助的足额发放。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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