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财政局从三个方面强化公务车辆购置的监管
怀柔区财政局一手抓牢车辆购置源头,一手把好处置关口,切实强化全区公务车辆监督管理,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减少和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规范管理程序。根据现行的国家政策,正在重新制定我区公务车辆的购置、使用、维修、保险及出售、报废等程序,强化财政部门对各环节的依法监管。
二是严格计划审批。各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汽车严格按北京市和区控办核定的车辆编制数配备,对相关单位的购置计划、资金来源和预算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做到“已超计划的坚决不批,未达更新条件的坚决不批,可以配置的年初先纳入部门预算,纳入预算的才能采购”,特殊用车,需单独核定标准报区领导审批后方可配置。
三是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车辆要先报市区财政部门审批同意。购车原始发票等是必备的申报材料,防止行政事业单位暗箱操作,私下交易或者低价处置。处置收入一律纳入单位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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