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出台村(社区)公共管理支出财政补助款核算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确保村(社区)财政补助款合理使用,东莞市近期出台了《关于规范公共管理支出财政补助款核算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村(社区)公共管理支出财政补助款的使用、管理和统计跟踪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明确使用范围和使用次序。即公共管理支出财政补助款的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依次弥补的原则,先用于治安、环卫、教育、社保、公共设施维护等五项公共公益开支, 弥补规定使用范围内的其他公共公益开支,最后才弥补农村干部报酬。同时,不得用于冲减经营性费用和发放股东分红、土地使用费等用途。其中,治安、环卫、教育三项开支,必须在村(社区)用完自有的治安、环卫、学校收入后仍不能够承担相应开支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财政补助款进行弥补。
二是规范核算管理。明确规定财政补助款属于村(社区)集体的非经营性收入,补助款收入项目统一纳入“统筹基金”核算。财政补助款年终有余额的,须继续保留在统筹基金,留待下年使用,不能转为经营性收入。
三是强化统计跟踪。强调加强监督财政补助款的使用。为此,《通知》专门统一了“公共管理支出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的格式,要求村组以此详细记录财政补助的具体用途及金额,并按规定将其作为原始凭证记入核算财政补助使用情况的账册。
通过规范补助款的核算管理和强化统计跟踪,可以督促各镇街及时足额下拨专款,防止镇街截留;督促各受补助村(社区)按规定次序使用资金,杜绝急款先用、挤占公共补助经费的现象,确保财政补助款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上一篇: 合肥市出台在肥大学生医保待遇细则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