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在肥大学生医保待遇细则
近日,合肥市政府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联合在市政府召开“在肥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公布在肥大学生医保待遇细则,宣布在肥大学生参保正式全面启动。合肥市同步向在校大学生发放《在肥高等院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以通俗明白的形式进行政策宣传。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基金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0万元。目前全市有61家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大学生可以任意选择就诊。对于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的35元医保费,合肥市还将按每人每年30元的费用返还给高校,由高校包干使用,负责大学生的门诊看病费用。对于超支的费用,高校和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共同分担,其中高校承担60%,基金承担40%。大学生门诊看病如何报销,由高校自行制定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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