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加快小城镇建设必须重规划增投入
近期,笔者与江西省萍乡市政协的几位同志先后赴湘东、芦溪、上栗三县(区)进行了一次乡镇级城镇建设调研活动,并对全市各县(区)、乡镇的城镇化现状进行了初步分析。
调查发现: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全市、县(区)所在地和各乡镇驻地小城镇建设规模已达到89.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32万人,占农村总人口24.6%;各类从业人员共20.8万人,占常住人口65%;2008年小城镇居民人平均工资收入达11600元,高于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
全市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值得一提的是上栗县的桐木镇。全镇76000人中,聚居在城镇的人口已达到22000人,占总人口的28.9%,高于全市4个多百分点,城镇面积由十年前的0.5平方公里发展到了2.5平方公里,增长5倍。该镇在建设过程中,十分注重街道规划、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贸集市、绿化亮化等工程的设置。近五年来,该镇投资270万元建了日供水5000吨的自来水厂,投资80万元新建了环境管理所和垃圾中转站,投资300万元进行了亮化绿化和人行道硬化工程,投资3000万元建设了一个集商贸居住于一体的石园小区。
调查过程中,我们觉察到全市小城镇建设存在明显不足的地方。
一是思想认识不大一致。不少地方的小城镇建设仍然处在任其发展的状态。
二是规划工作严重滞后。全市小城镇大部分处于规划滞后状态,建设品位低、建筑质量差的情况十分明显。
三是土地供应日显紧缺。大多数乡镇反映,目前大多数乡镇所在地周边都是发展小城镇的空间,但这些地方恰恰又处在基本农田包围之中。
四是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当前,大多数乡镇财力紧张,部分地方入不敷出,要筹集更多资金搞小城镇建设实在为难。
结合实际,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加快小城镇发展的意见:
1.要高度重视规划设计。建议由市、县两级政府统筹安排,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各个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详细性控制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费用由乡镇按成本价支付。
2.切实搞好土地修编调规。建议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用较快时间完成好全市小城镇的土地使用规划修编。
3.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支持小城镇土地经营收入用于基础设施投入,此外还要每两年扶持一个重点镇的建设。
4.健全小城镇管理机构。建议县(区)、乡镇两级建立小城镇建设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齐事业编制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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