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社保关系或将无障碍转移
记者从8月10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半年形势分析会上获悉,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现正征求各省意见,我省人保厅将按部署,提出我省开展试点实施意见,报省政府。
会上表示,省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目前省厅已有初步意见报省政府,待研究通过后实施。解决跨省流动职工和农民工的参保记录、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保存问题,将在人保部统一指导下,按规定转移统筹基金,不封闭、不截留、不遗失。
此外,地方政府也要争取在10月1日前,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央今年补助我省的5亿多元资金已下达,加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将很快下拨各县(市、区)。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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