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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到位 人均增加150元

2009-08-17 15:24 来源:中国养老金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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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快报第一时间报道了江苏将对2009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上调养老金的消息,目前省内绝大部分城市都已制定本地区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后的新养老金也已陆续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记者8月16日获悉,南京已在本月完成今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调整,补调起始时间为7月1日。预计人均增加150元左右。8月15日是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到账的日子,从今天开始,上半年退休的人将陆续从银行领到补发的7月份养老金和8月份的养老金。

  此次调整依旧分“普调”和“增发”两部分:

  (一)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1.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上述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008年省市平均月人均养老金水平10%(129元)的,最多再增发30元,但增发后不得超过129元。

  2.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达70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0元,到达75周岁、80周岁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

  (二)适当增发部分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

  1.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2.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低于南京市2009年普遍调整后平均养老金水平50%的,每人每月增发30元,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不超过南京市2009年普遍调整后平均养老金水平的50%.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增发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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