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新增420亿促进医改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同时在广东省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根据《方案》初步预算,未来三年内,广东各级财政将新增投入420亿元,切实缓解珠三角地区市民看病贵且难的问题。
根据《方案》,珠江三角洲地区将率先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今年起全省将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在校大学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
未来三年广东医改的具体目标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以上。两年内,将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金、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按属地原则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
今年起,广东省将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包括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和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在公立医院的补偿方面,未来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另外,深圳、韶关、湛江三个市试点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实行区域“病历一本通”和区域或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方案》指出,未来广东将按照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3年内,广东省各级财政将共同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76所县级医院和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2011年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村卫生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全覆盖。同时,《方案》以农民工为重点,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积极做好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换接续,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等,简化乡镇居民异地就医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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