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获得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818万元
近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09年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09]428号)。我市万州、黔江、江北等29个区县(自治县)35个行政村获2009年度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补助2818万元。根据各村环保项目规模情况,补助资金额度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平均每个村补助80.5万元。加上去年国家安排我市合川、梁平等13个区县(自治县)13个行政村816万元专项补助,我市已有48个行政村累计获得3634万元专项补助。
中央农村环保专项专门针对行政村(含农村地区的居委会)的环境综合整治,包括:饮用水源保护、村级集中供水水质净化、村庄垃圾整治、村庄聚居点污水处理、规模化以下经营性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等。该专项自去年开始,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按《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年-2015年)》逐年安排。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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