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金融业发展规划
济南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依据《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我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特别是2002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济南区域金融中心以来,我市金融业得到了较快发展。金融业规模不断壮大,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改革加快推进,金融的集聚辐射功能明显增强,对经济的贡献能力持续提高,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地位初步确定。
(一)金融业发展情况
1.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
金融业增加值高速增长。“十五”期间,我市GDP年均增长14.2%,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5.4%,而金融业年均增长20.2%,比前者分别高出6个和4.8个百分点。
存贷款业务迅速扩张。截至2005年末,我市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483.3亿元和3259.9亿元,是“九五”末的2.73倍和3倍,年均增长达22.3%和25%,分别占全省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上游水平。资本市场融资持续扩大,证券机构数量快速增加。到2005年末,全市上市公司达到18家,证券市场累计募集资金超过110亿元,全市共有证券营业部31家,期货经纪机构5家,证券市场发展的规模、质量居全省首位。
保险市场发展较快,保费收入大幅提高。保费收入从2000年的11.3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41.7亿元,年均增长29.5%;保险深度从1.2%提高到2.2%;保险密度从200.2元增长到688元,年均增长28%。
2.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市场体系初具规模。“十五”期间,金融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结构日趋合理,基本形成了以人民银行宏观调控、银行信贷市场为主导,证券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以及货币市场等协调发展的格局,特别是以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及票据贴现为主的货币市场业务交易量发展较快,票据种类、市场主体和业务量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初步建立起以数量众多的各类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为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为自律组织的功能较为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四大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区域管理总部大都落户济南,并将济南作为其拓展区域业务的主要基地。2005年末,我市共有银行20家,农村信用联社6家,资产管理公司3家,信托投资公司2家,财务公司1家,包括营业网点在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达1099家;保险公司20家,专业保险中介公司3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607个;证券公司2家,证券营业部31家,期货公司5家。
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国家“一行三局”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先后在济南设立。作为全国九大分行之一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为管辖山东、河南两省的一级分行,山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分别监管全省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通过大力整顿、清理、规范银行业、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推动其有序、规范发展,有效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3.金融业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驻济金融机构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按照总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综合改革,以改制上市为契机,改革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优化调整资产结构,为进入资本市场奠定了基础。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银行业务品种不断扩展,已由传统存、贷、汇扩展到多领域、多品种。证券业务、基金品种和保险业务新品种持续推出,不断创新。济南市商业银行在省内首家引进澳洲联邦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前期持股11%,2008年前将增持至20%。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推进,实行了增资扩股,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市区联社改制成立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其它6家农信联社完成一级法人改革,为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4.金融业发展为重要产业
金融业增加值稳步提高。2005年底,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到5.3%,比2000年提高1.14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1.3%,比2000年提高2.26个百分点。
金融业成为税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05年金融业实现税收总额16.1亿元,实现市以下级税收收入10.2亿元,以5.3%的GDP份额提供了12.7%的市以下级税收收入和9.6%的财政收入。
金融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2005年全市金融业从业人员达3.9万人,比2000年增长31%。
5.区域性金融中心初步形成
济南跨省域金融监管中心、票据中心地位已初步确立。在鲁、冀、皖、豫4省中,成为业务量最大、机构数量最多、业务种类最齐全、服务功能最强的城市。在以黄河中下游为轴线,沪宁以北、京津以南、西安以东的合围区域内,我市与青岛、郑州、石家庄和合肥相比,2005年存款余额平均高出700亿元,贷款余额高出1100亿元,是区域内金融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
金融业发展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2005年我市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占全省的20.4%、24.4%,绝大多数金融指标均明显高于省内其他城市。
金融业辐射能力明显增强。银行业异地业务发展迅速,2005年异地贷款余额超过1200亿元,占期末贷款余额的比重超过30%。从区域分布看,驻济银行的信贷业务辐射全省17个城市,同时延伸至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区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以来,我市金融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区域经济竞争的态势,国内金融业竞相发展的势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等方面分析比较,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差距与不足。一是金融生态环境不适应加快发展的要求。社会诚信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亟待加强,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滞后,依法保护金融债权方面还存在机制、体制性障碍,适应市场要求的新型银企关系尚未进入良性发展阶段。二是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货币市场发展迟缓,目前仅有3家金融机构具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会员资格,1家具备国债市场一级承销商资格,市场主体少,交易规模小的问题突出。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保险深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上市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与省内先进城市相比差距较大。金融外向度低,至今尚无外资银行落户。法人金融机构较少,金融机构种类不齐全。三是经济对金融业的提升和带动作用未充分发挥。经济规模、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质量有待加快扩大、转变和提高,特别是缺少一些规模大的优质大项目,影响和制约了金融的支持力度。
二、“十一五”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优势与机遇
1.区位优势日趋显现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将我市的定位调整为“环渤海地区和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中心城市”。随着这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与合作的加快推进,济南的经济地位、交通枢纽等区位优势进一步显现,将为金融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在以黄河中下游为轴线,沪宁以北、京津以南、西安以东的合围区域,通过充分利用和发挥区位和资金优势,将进一步提升对周边地区商品流通、资金流通的辐射、聚合作用。“十一五”期间,我市制定了“发挥省城优势,发展省会经济”战略的实施,省会城市的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中心的地位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和释放,为金融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2.经济带动力持续增强
“十五”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经济社会指标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的位次多数实现了前移,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2005年末人均GDP已达31604元,按同期汇率计算人均已达3916美元,将进入一个较快的经济增长期。“十一五”期间,将是我市经济进入又快又好发展的上升期,在统筹城乡发展,强化工业支撑作用,繁荣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驻地经济、总部经济、教育、文化、旅游产业等方面将实现更快发展,产业、科技、人才和基础设施优势进一步发挥,必将为金融业带来巨大的投资空间和旺盛的资金需求,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
3.金融业竞争优势提高
我市金融业在市场体系、组织体系、监管体系、经营规模、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方面,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与周边一些城市如石家庄、郑州、合肥、青岛相比,在金融资源总量、资金获取的便利性、对周边地区的金融辐射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2005年我市存贷款规模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上游,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贷款余额中位列第五。“十一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发展环境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区域优势地位将得到新的提高。
(二)挑战与压力
1.面对全面对外开放的挑战
“十一五”期间,我国金融监管标准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特别是随着外资金融机构不断进入,人民币业务全面开放,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金融业将面对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目前,我市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与现代化、国际化金融管理服务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必须加快在市场化、国际化和规范化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才能应对激烈竞争的挑战。
2.面对激烈的区域竞争
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特别是区域中心城市,提出了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纷纷加快了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步伐,竞相出台扶持金融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一些大的举措,力争在新的一轮竞争中率先确立自身的竞争优势。目前,我市在政府推动、经济基础支撑、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保持目前优势地位面临大的挑战。
3.面对巨大的需求压力
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期,从我市发展总体情况分析,今后一个时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不足,仍是制约经济发展全局中的突出矛盾。而金融作为加大投入的主渠道,迫切需要提供更大规模的信贷支持,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金融面临的需求压力很大。
三、“十一五”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为目的,以增强金融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坚持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保障,以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为抓手,大力推进金融业发展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二)遵循原则
服从服务于大局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金融政策,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
“四措并举”原则。坚持发展经济、政府推动、金融创新和社会支持,推动金融业发展。
市场导向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正确处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与发挥政府推动的关系。
(三)总体思路
1.完善四大体系。即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信用体系。通过改革、调整、引进、合作等形式,进一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按照高起点、全方位、规范化、辐射面广、渗透力强的思路,推进金融市场建设,逐步达到功能健全、筹资迅速、服务广泛的要求,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内部控制、社会监督、政府协调五位一体的金融大监管体系;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全方位推进,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和信用环境。
2.达到四个增长。达到融资总额、金融业增加值、税收、就业人数显著增长的目标。
3.实现三个突破。实现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地方性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商贸区建设的突破。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在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完善我市金融市场结构等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快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和市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创新,实现地方性金融机构在数量和质量的全面提升;高起点、高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特色鲜明的标志性金融商贸区。
4.形成一个中心。将济南建设成为与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的区域金融中心,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四化三力”,即达到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业务市场化、融通资金多样化、营运手段现代化,具有较强的聚合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初步形成服务山东,辐射华东、华北的金融管理中心、投融资中心、金融服务中心。
(四)目标任务
1.金融业增加值、税收与就业。到2010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15%,占GDP的比重达到5.7%;金融业实现税收总额32亿元,年均增长15%;实现市以下级税收收入20亿元,年均增长15%;金融业就业人数达到6.3万人,年均增长10%。
2.银行业
到201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7000亿元,贷款余额6550亿元,年均增长15%。全国性商业银行均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引进3—5家外资银行;争取设立总部在我市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济南市商业银行实现跨区域经营和上市;成立济南市农村合作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3.上市公司和证券业
保持培植15-20户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每年1-2家企业在境内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十一五”末争取区域内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5家以上,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结构优化,骨干带动作用明显;证券交易额大幅增加,直接融资规模逐年扩大,从证券市场首发融资或再融资总额力争达到50亿元以上。
4.保险业
到2010年,保费收入达到83亿元,年均增长15%。全国性主要保险公司均在济设立分支机构;组建1家总部设在济南的全国性保险公司。
5.金融业空间布局
提升泺源大街、经七路、经四路传统金融商贸区的功能,同时高标准规划和建设东部金融商贸区,使其尽快成为济南区域金融中心的标志性区域。“十一五”末,基本形成以泺源大街、经七路传统金融商贸区为基础,东部金融商贸区为核心的功能互补的金融功能区。
合理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按照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优化市区金融机构网点,重点发展东部新城网点,大力完善县域农村的金融网点布局,加快形成以城区、县域和乡镇三级结构相配套的金融网点布局。
四、加快“十一五”金融业发展的措施
(一)大力推动银行业发展
1.加快扩大银行业经营规模。银行业要抓住我市经济发展处于快速上升期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强化在支持经济发展中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在加快发展中化解金融风险,在宏观调控中把信贷支持强度与优化投资结构统一起来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和投资重点,开展互动性、多元化、深层次的合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实现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贷支持,实现经济与银行业发展的良性互动。要以区域经济发展为着眼点,以开放的思路拓展银行业务,以区域合作的意识创造更大的经营空间,不断扩大信贷资金集聚辐射力,提升银行业的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2.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深化银行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水平,降低不良资产率,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加快业务创新,提高产品的设计能力,不断丰富信贷产品,创新服务方式,使产品种类系统化、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便捷化,有效满足不同主体的信贷需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
3.完善银行间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票据市场,改革同城票据交换管理,推动济南与周边城市票据交换的同城化进程;积极发展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做多产品,做大规模;进一步扩大同业拆借市场规模,发挥我市资金充足和调度灵活的优势,鼓励各金融机构拓展同业拆借业务,扩大资金拆借规模;积极灵活应用金融市场创新产品,扩大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具备短期融资券承销资格的商业银行加强对拟发债券企业的发行辅导和推荐上报,推动更多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直接融资;大力发展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扩大企业短期融资渠道;积极推行银行卡的使用,提高银行卡发行的数量质量、先进性与安全性。
4.支持济南市商业银行做大做强。继续深化与澳洲联邦银行的战略合作,参照国际银行标准,消化吸收其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资产率,把业务做精、做出特色、做出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跨区域发展,成为立足济南、服务山东的区域性乃至全国性商业银行。
5.加快农村信用社发展。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调整和优化组织体系,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服务“三农”中发挥更大作用。创造条件组建济南市农村合作银行。
(二)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
1.“十一五”期间,我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三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实施四个推动,强化五个手段,实现三个突破。即以围绕扩大直接融资,完善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大力培植上市后备资源,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企业上市为重点;以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企业整合重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推动;以强化机制、政策、服务、责任、环境建设为手段;实现上市公司数量,直接融资规模,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突破。
2.多渠道、多形式、多市场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按照“上市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培植一批”的要求,采取境内与境外、主板与创业板并举的方针,重点围绕“四大产业链”的核心企业和食品药品、机械装备两大产业的强势企业,大力培植上市后备资源。鼓励引导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革改造,建立多元化投资主体。已经设立的股份公司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建立拟上市企业跟踪管理机制,对拟上市企业实施档案管理,及时分析拟上市企业状况,分类指导,制定科学的上市规划。积极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在国内主板上市。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到中小企业板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香港、新加坡、美国、日本等境外证券市场上市。
3.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尽快实现再融资。在上市公司重组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努力使上市公司成为公司治理完善,管理水平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良好的优质企业。从工业强市的战略出发,将上市公司发展与培育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大集团、大公司结合起来,支持鼓励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的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同行业和非上市公司,或以资本市场为纽带强强联合,增强规模优势,带动我市支柱产业发展。
4.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债券。抓住国家有望出台企业债券发行新规定,降低发行门槛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债券筹集资金,丰富债券市场品种。稳步发展期货业务。大力宣传期货市场,鼓励相关的生产、加工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价格风险,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稳步进行。不断培育和壮大期货经营机构,鼓励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参股期货公司。积极引进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鼓励和支持地方股份制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培育和壮大机构投资队伍。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公司,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成长。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外资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加快发展完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管理,积极支持证券公司开展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发行、并购重组、项目融资、资产管理等业务,提高中介机构的诚信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提高保险业发展水平
1.加快保险改革创新,扩大保险规模。积极推动保险业深化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内控机制改革,增强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人员素质,夯实发展基础。不断增加保险业务品种,做大保险市场规模。加快保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险种创新,特别是在企业年金、农业险、健康险等方面取得突破,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推动营销方式不断创新,重点在推进代理人队伍的营销管理体制和推动保险公司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代理机构合作方面进一步创新。全面落实《山东保险业服务质量标准》,提升服务水平。
2.大力发展保险机构,推动保险市场建设。积极引进中外资保险机构,力争使全国性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十一五”期间落户我市的各类保险公司达到40家以上。积极培育和加快发展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公估公司等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规范业务经营。强化我市的全省保险区域中心地位,大力发展保险市场,提升我市保险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3.提高保险业发展的前瞻性,突出业务发展重点。大力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和辅助社会管理职能。把发展保险业与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结合起来,鼓励保险企业拓展企业年金、公众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业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城乡统筹保险工作开展,积极发展涉农保险,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服务“三农”的农业保险框架。大力推进进出口信用保险发展,支持我市对外交流和对外贸易,尤其是促进中小企业出口业务的开展。
(四)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1.大力发展金融机构。加大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特别是外资银行的工作力度,加强与外资银行的沟通联络,实施有利于外资银行落户的政策措施,尽快实现突破。积极争取尚未在我市设立机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来济发展。大力发展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组建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
2.大力促进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保险市场的对接。充分发挥济南金融机构多和市场化程度高的优势,推动银行、证券、保险业在业务创新、技术开发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充分发挥金融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的协调配合作用,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市金融市场。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进一步提高社会金融意识,加快形成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氛围和环境。加强金融业发展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重大意义的宣传,金融知识的社会普及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金融论坛,提高各级政府和各方面对发展金融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发展经济,金融先行”的现代金融意识,树立把金融作为产业来抓,“大金融”的观念,进一步形成发展的合力。
2.优化信用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要在全社会弘扬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激励机制。加强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教育和个人征信知识的宣传,继续深化“诚信济南”建设,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村、社区建设,促进完善社会征信体系,营造重信用、讲信用的社会风气。加强征信系统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合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强信用监督,建立完善考核评价、社会通报等方面制度,有效地发挥惩戒机制的作用。
3.加强法制建设,有效维护金融债权。制定规范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法规或规章,财政、司法、工商、税务、公安、海关及金融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权行为,强化对涉及金融债权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结和执结率,切实维护债权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落实授权制度,加强责任约束,强化重要岗位人员和重要业务的管理,严防操作风险。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金融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
4.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会计、律师、评估、担保以及各中介行业组织,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坚决打击虚假中介行为,为金融交易提供完善的服务,降低金融交易风险和成本,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5.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引进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多种形式,提高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采取与各金融机构配合,与“一行三局”及驻济高校联合组建金融人才培训中心等方式,对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专业培训。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外金融机构培训,培养国际型金融人才。制定有关人才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金融人才。
6.完善银、政、企合作平台。改进合作方式,在增强推介会品牌化、专业化、商业化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金融信息平台作用,把银企项目综合性推介、区域性推介、网上推介以及专业化推介等形式结合起来,扩大合作的效果,建立新型银企关系。
7.规划建设东部金融商贸区。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改造提升传统金融商贸区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工建设东部金融商贸区,通过高标准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力打造新的金融产业聚集区,在规划布局、交通、通讯、信息、生活等方面,突出特色,确保金融功能的有效发挥,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环境和物化载体。
(六)加强金融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1.提高对金融业的组织领导水平。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各级党政和企业领导干部开展金融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培训、调研等工作,使更多的经济部门、企业领导干部了解金融、研究金融、关注金融发展,提高运用金融政策和金融手段,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经济与金融结合,促进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能力。
2.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成立我市金融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金融业发展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金融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市政府金融办要强化职能,改进和加强服务,不断提高为金融业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水平。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完善“一行三局”联席会议制度、金融机构与经济部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例会制度、金融业运行分析体系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的信息交流、情况沟通和业务研讨工作,及时研究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
3.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加强政府与金融部门的密切配合,搞好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引导,制定有力的防范、监控措施,做到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建立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预警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控制、化解,提高防范金融风险的水平,确保我市金融秩序良好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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