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陵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发展迅速
2007年,湖南沅陵县仅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2家,而且大多处于起步阶段,普遍存在着规模小,实力弱、功能单一、带动面小,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服务层次偏低等问题。为了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全会上,瞿华秀委员提出了《关于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交办后,引起了承办单位和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作为当年重点提案办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该县政府于今年7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该县将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加强信贷服务支持、落实用地用电和农产品运输优惠政策四个方面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
从2009年起,该县每年将从产业化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重点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培训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的农产品商标,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称号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给予奖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补助认证费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经营活动,将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贷款,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条件,试行联合共保机制,简化贷款手续,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养殖基地、发展花卉苗木所需用地,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情况下,可依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租赁、入股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予以解决。
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所需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初级加工的用电,由电力、物价部门核准,执行非普通工业用电电价。整车运销自产鲜活农产品,包括经过分级、整理、包装的鲜活农产品,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据悉,截止今年4月,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由2007年的12个发展到129个,其中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6家,正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合作社5家,农民经济协会108个,涉及到种、养、加工三大领域20多个专业,全县约有40000户农户14万农民加入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济收入达3560多万元。2009年,县辉煌林木开发专业合作社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合作社,陈家滩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肖家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博亚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家合作社被确定为市级示范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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