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市财政局加强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监管
一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明确“特事特办”的资金拨付原则,建立资金下达快速通道,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按项目投资规定比例统筹安排财力,确保本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抓紧项目开工建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资金拨付月报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分析、跟踪和通报资金拨付和项目进展情况,掌握预算执行动态。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中央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要求项目单位开设专用账户,实行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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