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洛宁县坚持“三为主”规范农业开发报账制管理
今年以来,洛宁县坚持“三为主”,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制管理,严把支出报账关,确保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的科学分配,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以项目管理为主,所有报账资金必须在项目范围内实施,凡属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者减少项目建设投资的不得办理报账手续。
二是以计划管理为主,所有报账资金必须在批复计划内实施,工程数量、工程质量、工程布局与计划不相符的不得办理报账手续。
三是以预决算管理为主,所有报账资金必须严格控制在预决算范围之内,未列入预算范围的工程和未进入决算的工程不得办理拨款手续。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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