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调整市与区财政体制促进区域经济科学发展
为理顺市与区财政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东营市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完善市与区财政体制,建立起市与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
一是收入共享。改变现行按企业隶属关系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收入级次的做法,除市级保留的重点企业外,实行以共享收入为主的收入划分办法。市与区共享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收入等,统一按5:5的比例分享。
二是均衡区域财力。调整财力分配结构,增强市级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消除体制障碍,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四是规范税收征管。调整完善税收征管范围,避免产生收入混库、税源转移等问题,规范税收征管。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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