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换购“河南造”汽车可享双重财政补贴
由河南省商务厅、郑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启动仪式”在郑州举行,标志着我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全面展开。
今年5月份,国务院决定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汽车以旧换新。所谓“汽车以旧换新”,是指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的,根据不同车型国家分别给予3000~6000元的补贴。
另外,凡换购河南省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汽车,除享受国家报废汽车补贴外,省财政按新车价格3%给予补贴,最高限额1500元。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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