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局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一是多渠道宣传。充分利用业务培训会、网络等形式宣传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管理员结合日常辅导,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送到企业,让纳税人充分了解优惠税率的适用范围、条件和对象。
二是制定发布了《涪陵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在CTAIS中增设了“971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代码。明确了企业申请、备案登记、超标撤案、跟踪查考、后续管理等程序。并组织企业办税人员和税收管理员进行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明确审批程序及报送资料。有计划、有安排地落实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工作,明确具体时间和步骤,保证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备案制度。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办法》明确了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预缴环节即可通过备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同时,也明确了对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企业,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优惠。该局2008年度共计接受备案320户,实际盈利并享受到税收优惠的有65户中小型企业,减免税款17.1万元,该项政策成为了全区涉及户数最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把好政策关。通过严格审核企业填报的《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备案表》,并要求各管理机关在年终2个月内对所有已接受备案的企业进行复核,纳入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备案情况统计,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无误。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取消税收优惠,并及时补缴税款。截至目前,经复核后取消了10余户核定征收企业的减免税资格。在汇算清缴结束后,该局还要求各管理单位统计并上报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落实情况,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将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工作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征收方式鉴定工作相结合。此举将对提高工作效率和征管质量,促进涪陵区中小企业安置就业、鼓励创业、增强经济活力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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