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将建立百个农村法律服务基点户
应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建立百个农村法律服务基点户”列入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投资50多万元。
市委市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100个行政村选择100个家庭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基点户。他们以离退休干部、教师和法律工作者为主,而且需有较好居住条件,较高文化素质,遵纪守法,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同时由乡镇司法所指导,把基点户建成法制宣传教育经常性活动点、农村普法骨干培训点,法律服务联系点和维护农村稳定信息点。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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