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月开展物业评价 物业服务好坏业主来评判
1月17日起到1月底,市房管局将检查物业小区服务质量评价工作落实情况和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公示情况,若发现违规行为,将记入物业企业不良信用档案。这是记者1月15日从市房管局获悉的。
今后,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价内容包括,全市凡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均应就物业综合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等六项服务等级标准,发放业主满意度测评表,征求业主对物业企业年度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评价。
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建议,物业企业应在1个月内整改到位。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或不属物业企业职责的应向相关业主说明原因,做好业主回访工作。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评价的结果将与物业项目评优、企业业绩考评、信用记分、资质管理工作挂钩。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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