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新农合住院最高补偿18万
记者前天从海淀区两会上获悉,该区对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进行了调整。其中,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补偿个人年度累计最高补偿额从原来的7万元增至18万元。
海淀区参合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扣除自费部分累计在1300元以上部分给予补偿。2010年度,在新农合补偿范围内的住院医疗各费用段的补偿比例均提高5%(一级、二级医院补偿比例为60%,三级医院补偿比例为55%)。住院医疗补偿个人年度累计最高补偿额达18万元,主要针对因白血病、肾移植等花费而导致农村普通家庭因病返贫的情况。
新农合门诊费用个人门诊补偿年累计最高补偿额为1万元,起付线不低于1000元,报销比例为50%。
责任编辑:暖阳
上一篇: 北京紧贴“三农”需求 培养新人才
下一篇: 2010年北京计划新增就业36万人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