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财政新增5000万元补助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 、 2011年)》以及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的精神,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玉溪市将从2010年起,在八县一区社区、乡镇以及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经初步测算,全市共有社区、乡镇、村三级医疗机构660个,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将每年需新增支出5000多万元,用于补助三级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药品的采购、运输和储存补助。
责任编辑: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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