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全面落实责任制 推动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局性、根本性的重要制度。福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以贯之地把它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切实承担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措施,注重工作成效,狠抓责任落实,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明确主体强化责任
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为加强对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市委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各级各部门也都相应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全市上下形成了比较健全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内容的学习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从领导层带头深刻理解责任制、贯彻执行责任制。市纪委牵头组织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每年集中时间在全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和参与意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人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把反腐倡廉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整体格局,通盘考虑,整体推进。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始终抓住责任分解这一落实责任制的基础,明确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职责,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要求具体、便于考核。2008年开始,根据市委常委会的意见,将5大项85个小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全市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责任体系,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突出考核促进落实
我市十分注重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福州市县(市)区、市直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暂行规定》《福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固定下来,形成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长效机制。
针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职能任务的不同特点,近年来,我市分别制定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考核方案》和《考评细则》,使责任制考核既能覆盖全市范围又能体现地方和部门的不同要求,增强针对性,确保考核的质量。我市延续一年一考核的办法,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交叉进行,一年考核县(市)区,一年考核市直部门。
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有力手段,我市先后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力度的意见》《关于建立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案件和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典型案件定期报告制度》等制度,促进和保证责任追究的落实。2008年以来,共对109名领导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断落到实处。
注重整改规范行为
针对考核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一段时间内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2009年开展了送收“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礼金和设立“小金库”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398户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23个,涉及违纪金额355万元;继续规范公车管理,严格执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行为,全市降低配置标准和退回申购车辆138辆,节约财政资金957.62万元;坚决制止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子女婚宴的问题;严格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审核把关,共制止压缩出国(境)团组59批127人次,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针对权力监督问题,坚持了市纪委主要领导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得到较好执行。
2009年共有1436名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7816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80人次,任前廉政谈话475人次,诫勉谈话103人次。
优化“环境”服务发展
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调控、扩大内需等政策执行情况,以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09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204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25份,提出52条整改意见,促进了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落实。
在推进审批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方面,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核心,运用科技手段,在全省率先开发建设网上行政审批、网上行政处罚、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中介诚信管理和网上行政监察系统,初步形成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福州市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实施全过程的电子监督。平台的建设运行,将办事条件、程序、依据和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在网上公开,使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权钱交易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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