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居民用水价格不涨或少涨
深圳居民用水价格究竟该不该涨?涨幅多大才合理?水价上涨的依据是什么?在1月21日下午举行的深圳市水价听证会上,来自深圳各行业的22名听证代表,就广大市民关心的水价问题进行激烈辩论,为我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提供依据和参考。而在各种类别的用户中,居民用水更成为听证会上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目前深圳执行的自来水价格是2004年制定的,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三级阶梯式水价,22立方米以内价格为1.90元/吨、23~30立方米为2.85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为3.80元/立方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水价每立方米为2.30元;工业水价每立方米为2.25元;商业、服务业、建筑业水价每立方米为2.95元;特种用水水价每立方米为7.50元,综合平均价为2.38元/立方米。
根据方案,调价后,在居民价保本和居民价微利的情况下,居民用水(按第一阶梯22立方米以内计)由1.9元/立方米分别上涨至2.5元/立方米和2.6元/立方米,上涨幅度分别为31.58%和36.84%;行政事业用水为3.1元~3.6元/立方米不等;工商业用水实现统一价格,为3.3~3.7元/立方米不等,特种用水价格不变。其中,调价后增幅最大的是工业用水,按照上调1.15元/立方米计算,幅度达51%;方案四(A)中,涨幅更是高达64.44%。商业服务业上涨幅度较小,在11.86%~25.42%之间。
在1月21日的听证会上,多数听证代表认为,在原水、电费等生产成本均普遍上涨的情况下,市水务集团适当调整水价可以理解,但要把握好调价的幅度和时机,体现公平、公正。多数代表认为,本次调价方案中,居民用水和工业用水涨幅过大,而特种行业的水价则没有上涨,这不仅有失公平,而且还将对广大深圳市民和工业生产企业,带来不利影响。代表们建议居民用水价格,特别是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的第一阶梯水价少涨或不涨,工业水价也不应涨幅过大,而特种行业水价则应大幅上涨。此外,城中村租户承担高水价,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为何没实施梯级水价等,也成为听证代表们关注的热点。
市发改委副主任马裕滨在听取了代表们的发言后表示,将充分考虑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并经过广泛调研和论证,并适时、适度地推出水价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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