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定看重病可提公积金
近日,广西颁布实施《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试行)》中规定,从2010年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非销户提取”,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只能用于买房的住房公积金有了另一种利用方式。
作为“专款专用”的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于其他用途一直是社会上争论的一个问题,支持者认为其可以提高大量处于闲置状态的公积金的利用效率,反对者则担心将给住房保障带来风险。
记者了解到,除广西外,目前重庆、广州、西安、秦皇岛等地也都出台了类似的规定。一些专家则认为,打通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社会保障资金的界限是可以研究和探索的,同时认为,基于当前相关制度的不配套,还需要一个长远的过程。
责任编辑:辛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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