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会计资讯

会计移动班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云南出台房地产政策 期房不得转让遏制短线炒房

2010-01-28 15:51 来源:云南信息报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短线炒卖商品房,变相提高房价的行为将无市场。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亮点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意见》明确,各地须加强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购买人,不得转让其商品房。这将有效遏扼制炒房者买下商品房后,没办理产权证就很快提价转让房子的行为。

  购改善型二套住房 首贷或有优惠

  《意见》明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二套房贷政策,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严格二套住房信贷管理。我省政策的另一个亮点是,对已还清原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改善型二套住房的借款人,享受首次贷款优惠政策;对未还清原住房贷款,且不能提供自住改善型二套住房有效证明的借款人,不得享受首次贷款优惠政策,一律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同时,严格执行住房税收政策。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减免时限由2年恢复为5年,个人所得税和住房交易契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征收。取消权属登记费和个人买卖住房交易手续费的减免政策

  增加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供应

  在增加住房供应方面,明确加快审批进度,促项目开工、上市。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对房价上涨偏快的城市,明确要切实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量。同时合理控制供应时序,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供应。

  明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则上应按照规划批复规模申请办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新出让土地项目,要在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发资质、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和相应的处罚条款。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年内选择1个—2个城市开展全省土地招拍挂综合评标试点。

  力争到2012年,基本解决31.5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加快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全面启动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继续推进林区、垦区、煤矿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将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属企业低收入职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切实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记者 李海玲

  政策阅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加住房供应

  (一)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

  按照促开工、促上市要求,对正在报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正在报批项目,各级国土、规划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审批进度,特别是对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限时审批完结。对已批未建项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建设。对达到预售条件的项目,应尽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销售。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政策,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科学确定土地供应规模,有效改善供应结构,合理控制供应时序,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对房价上涨偏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量。

  (三)加快编制住房建设规划。

  各城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要求抓紧编制2010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根据建设规划分解落实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并由州(市)人民政府汇总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构建高效行政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审批职能,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积极探索建立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行政服务体系,努力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形成促投资、促开工、促上市的良好环境。

  二、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五)严格二套住房信贷管理。

  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二套房贷政策,应用差别化利率,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对已还清原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改善型二套住房的借款人,享受首次贷款优惠政策;对未还清原住房贷款,且不能提供自住改善型二套住房有效证明的借款人,不得享受首次贷款优惠政策,一律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六)严格执行住房税收政策。

  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减免时限按照国务院要求由2年恢复为5年,个人所得税和住房交易契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征收。取消权属登记费和个人买卖住房交易手续费的减免政策。

  (七)加强商品房转让管理。

  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销售备案管理,对已办理预售备案登记、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购买人,不得转让其商品房。

责任编辑:桔梗
正保会计网校名师高清课程免费试听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资产评估师指南动态大纲试题复习
 中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高级会计师指南动态试题评审复习
 注册会计师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会计基础知识指南动态政策试题复习
 税务师指南动态查分大纲复习 ACCA考试指南动态政策 试题复习

听过来人谈会计面试的九大经验

  对刚踏入社会的应届生来说,面试是陌生的,也是相当重要的。在不知道将要面临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全文]

中级会计职称妈妈级考生经验分享

中级通过考生经验分享

我们同事都是在网校听课学习,很自然的我就选择了网校……[全文]

大学生职业规划移动学习完整体系
网校活动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