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远财政促进农保发展
平远是位于粤闽赣三省交界处的一个山区县,城小乡大,山多地少,生态与资源各有优势,工业与农业各有特色,文化与旅游各有特点,是财政小县、农业大县、生态富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25万的七成。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我县被国家、省列为广东省14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为此,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上下联动,把推行“农保”制度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树立“小财政也能办好大农保”的理念,全面推进“农保”试点工作,初步探索了“政府主导、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百姓实惠”农保制度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11月15日止,全县参保农民达52933万多人,保费收入金额7476万元,在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上迈出了坚实一步,为全省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摸索了一些做法,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转变思想观念,是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前提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推行的一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制度的实施,必须转变“党政观念和群众观念”两个观念,才能得以顺利推行。为此,我们采取“转变党政观念靠解放思想,转变群众观念靠广泛宣传”的办法,强力推动农保制度。一方面,党政部门作为制度的制订者,要牢固树立办农保就是办民生的理念,要拿出“宁可少建一幢楼,也要把农村社会养老办好”的决心。为此,我们坚持党政主导,从制度设计、资金投入、组织发动、管理服务、督促检查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县级财政相当薄弱、并遭受金融危机严重影响的形势下,仍然投入500多万元加快农保制度建设,确保农村制度顺利推行。另方面,农民群众作为实施农保的直接受益者,仍然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经济支出没有转向养老保险支出,这些观念直接影响着农保制度的推行。为此,我们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点对面”宣传、开展集中宣传服务周活动“面对面”宣传、村组干部深入农户“点对点”宣传,真正把“农保”政策讲明、好处讲清,使广大农民把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转向新型的“社会养老”观念,把农民经济支出的重点转向养老保险支出,让大家真正了解“农保”制度的实惠,认识到这是省、市送给全县农民朋友的一个“惠民大礼包”,为加快建立“农保”制度奠定了良好的群众思想基础。
二、科学制订政策,是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键
我县是全省农保制度试点县,没有任何经验借鉴。为此,在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们根据平远是经济欠发达山区县、农民总体生活水平还较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党政主导、财政补贴、个人缴费”切实可行的农保政策,在制度上分档次满足不同类型人员的需要,确保农民缴交得起、财政支撑得住、制度衔接得好,从而解决了农保制度“从无到有”、再循序解决“由低到高”的问题,为久发达地区实施农保制度提供了借鉴。
一是确定参保对象,实现制度的广覆盖。把年满16周岁以上本县户口人群均为参保覆盖对象,实际工作中亦把无保障的城镇居民同步列入,对于现已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民允许通过一次性趸缴费后直接获得养老金领取资格,把农村现有老年人全面纳入社保体系,按照享受权利与缴费义务相对应的社会保险原则实施农民的养老保障,放弃不缴费直接享受老年津贴的做法。这样做,既积累了可维持制度持续运转的基金,又符合社会保险原则和方便保障业务管理。从而使这一制度一开始实施就得到群众广泛欢迎和普遍响应,真正体现社会保险的社会性和福利性特点,让老年百姓马上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成果,直接引发千百年来“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模式的转变。农保制度的实施,我县已实现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
二是确定缴费标准,实现制度的保基本。由于我县经济实力有限,而养老保险又涉及众多农民,这些因素决定了我们的农村养老保险只能从低起步,从保障基本生活入手,先解决制度建设从无到有的问题,再解决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的问题。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充分考虑农村农民收入和市、县财政的承受能力等基本因素。我们将缴费标准从低到高定为六个档次:即每月25元、30元、35元、40元、50元、75元。个人缴费划为个人帐户,类似属于社保体系管理范畴的个人帐户存款,参加农保个人缴费无风险,可转移、可继承。保障待遇基础养老金每人一样,体现社会公平;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多交多得,体现效率;从而较好地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自我保障和国家保障相结合,保障制度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能力和保障需求相适应的目标。
三是确定政府投入,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制度建立起来,就要让他持续下去,持续发挥保障作用,让更多的农民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我们在实施过程中,十分强调参保覆盖面的扩大,只有充分发动中老年农民等适龄覆盖人群参保,达到足够的人数,才能促使制度和基金进入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其次我们十分注意政府投入。为吸引农民参保和体现农民养老保障的政府责任,制度设计明确了政府补贴的数额,而且把农保事业的政府投入部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只要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补贴落实到位,我们的制度就一定会持续运转下去。
三、党政强力推动,是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专业性、政策性、连贯性很强,既要有广大农村居民的积极参与,更要有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推动,需要强化组织实施作为有力保障。为此,我们积极践行“民生为重、惠民优先”的原则,从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创新等四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农保”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通过制订试点工作方案,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镇各单位开展“农保”试点工作职责,强化政府主导,确保宣传发动、扩面征缴、发放管理、基金运营、制度创新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劳保站所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劳保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他们对建立“农保”制度目的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政策咨询解释准确,保险费的征缴、养老金申领等业务精通,优质便民高效。
三是强化管理服务。充分调动和发挥邮政储蓄银行、镇村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优势与作用,规范保费征缴办法和经办流程,进一步改进“农保”管理和经办服务水平,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内部管理流畅有序,对外服务简便、快捷,增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四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研究“农保”工作推动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列入县委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社会帮扶机制,从机关到企业事业单位,从领导到一般干部,都肩负挂村帮户责任;建立工作督查机制,专门成立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全力推动参保进度,达到试点搞成功,农民得实惠的目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是一项光荣艰巨和意义重大的任务,虽然我县在试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建立了“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农保制度,但还属于起步阶段,需要我们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积极稳妥地探索,不断完善和深化。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坚定做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加强理论探讨和调查研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不断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努力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进展,加快构建普惠型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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