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2009年成交总额68.06亿元
2009年,江西省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紧紧围绕“三保一弘扬”和赣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以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采取切实措施,挖掘潜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服务水平,竭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服务平台,创优了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招投标中心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服务水平明显得到提高。
一是优化内部操作程序,改进工作方法,方便招标投标各方,缩短政府采购时间。比如,招投标中心对市本级办公设备政府集中采购实行每周定期询价采购,收到市财政局批准的《赣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申报表》后,若采购需求明确、采购人积极配合,从制作采购文件、公告到开标、评标,招投标中心一般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投标中心还与行政监督部门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上达成共识,对出现供应商二次报价仍超预算价的情况,采购人可在不突破预算、采购需求不变的条件下,凭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出现采购项目废标时,采购人在不改变货物名称和品牌的情况下,可直接提交变更配置继续采购的申请等,这样既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又提升了服务水平。此外,招投标中心还制定了《每周定期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处理原则》,规定每周定期询价项目,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以不派代表参加招投标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增强服务功能。招投标中心开发使用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用户包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和招投标中心三方,系统涵盖多个部门的众多环节,从财政局接受采购人的采购项目申请并审核批准,到招投标中心受理采购项目、申请项目信息输入、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场所安排、保证金收取、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打印,以及数据统计、情况分析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工作的全面发展。与此同时,招投标中心继续为各县(市、区)免费发布信息、抽取评标专家。2009年为各县(市、区)发布业务交易信息10229条,抽取专家1328次。
三是突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水平。一方面招投标中心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学习制度。按照需要什么学什么、新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学习等原则,采取各部门轮流上课,以及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授课的方式,举办业务知识讲座,吸引了县(市、区)招标投标中心人员自动前来参加。另一方面,联系市财政局、市招标办等单位,组织采购人、供应商、招投标代理人进行学习培训,加强了沟通,促进了了解,提高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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