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提高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记者2月22日从赣州市房管局获悉,赣州市从今年开始对中心城区的廉租住房租金进行调整,调整后,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1.5元/平方米。
据介绍,目前,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承租户中有低保户1599户、低收入家庭437户。由于低保户与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收入水平差距悬殊,赣州市决定根据不同的租住对象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即低保户廉租住房维持按建筑面积0.9元/平方米收取租金,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按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收取租金。据悉,标准虽有所提高,但仍低于赣州市中心城区直管公房租金标准,也低于上饶、宜春和吉安等地区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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