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叫停购房优惠政策 各地政府会相继跟进
一年一度的“两会”即将召开,而楼市必将成为今年“两会”讨论的热点。日前,北京市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共11条(下称“京版国十一条”)。
“京版国十一条”,实际上是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的调控楼市的“国十一条”的地方实施细则。意见的出台,让北京成为全国首个推出国十一条“地方版”的城市。多数业内专家表示,在两会前后,各地方政府的调控细则,将会跟北京之风、陆续出台。
过期购房优惠政策停止
《意见》的出台,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促进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加政策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应,成为了《意见》中首先提到的内容,年初北京市提出的政策性住房要占供地和开工套数50%以上的要求,被进一步明确。
2008年下半年房市低迷时,中央和北京出台了多项鼓励购房的优惠政策。这次北京清理规范了2008年底以来制定的各项购房优惠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已经过期的购房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对二套住房贷款严格执行不低于40%的首付比例;个人销售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商品房项目禁分拆销售
针对媒体和社会关注的开发商“捂盘惜售”现象,《意见》中对商品房的销售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为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施工范围。这意味着一个楼盘建有多少栋楼,就必须全部拿出来预售。防止开发商分拆卖,捂盘惜售。
同时,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意见》还提出,北京将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囤地、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两会前后各地会出手
“工资不涨、房价飞涨”的局面让百姓心焦。经历2009年的房价暴涨,在各地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纷纷剑指高房价。北京表示“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上海明确今年加快推进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房试点和公共租赁房建设。黑龙江今年加快棚户区改造,将惠及52万户群众。
一年一度的“两会”即将召开,楼市必将成为今年“两会”讨论的热点。多数业内专家表示,在两会前后,各地方政府的调控细则将陆续跟风出台。
知名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最近地方政府肯定会连续出招的,“国十一条是在国家层面,地方政府落实细则是大势所趋。”
实际上,自“国四条”、“国十一条”出台后,不少地方政府先后采取了一些措施。广州市积极增加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北京国土局暂停了8家开发商的拿地资格,上海在去年年底出台了“沪四条”,南宁更将成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南京市近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降至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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