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工作新规将助推巴中廉租房建设
日前,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从2010年起,中央根据各地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适当资金,采取适当方式,支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级财政部门安排适当补助资金,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的原则分配补助资金,对本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干得好、干得多的市县给予更多的资金奖励和倾斜,鼓励市县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市县可以利用廉租房建设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巴中市2009年改造420户,已经全部完成;2010年改造1850户,其中市区620户,三县123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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