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改启动补偿细则两会后出台
从2009年年底开始,河南煤改一直在静悄悄地进行,兼并重组方案几经讨论,数易其稿。原定于2月26日的煤改动员会,由于种种原因推迟后,终于在3月2日召开。但会上仅公布了《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未公布大家普遍比较关心的补偿方案等细则。河南省财政厅相关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配套措施正在酝酿中,估计两会后有望出台。
《意见》规定,对于不符合《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安全规定》)要求或者未参加兼并重组的小煤矿,必须退出煤炭开采领域。退出者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退还剩余煤炭开采储量采矿权价款,河南省还将积极向国家申请小煤矿关闭补助资金,用于小煤矿退出补偿工作。
对于退出煤炭开采的煤矿,由相关部门对其剩余资源储量进行核查,并按原价款的1.5-2倍由政府予以退还;如其剩余资源被整合给其他煤炭企业,由兼并重组煤炭企业支付。
数位与会者介绍,由于上述条款中并未明确表示由哪一级政府退还,仅模糊表述为“由政府予以退还”,导致当时会场中议论纷纷。
对于退出补偿问题,河南省财政厅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与国土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厅协商、讨论,还在酝酿之中。知情人士透露,相关补偿方案以及对兼并重组企业的支持方案,很有可能在两会后出台。
与此同时,河南省将出台政策,安排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对于一些在重组过程中比较困难的小煤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重组。
河南规定兼并重组的重点是全省年生产规模在15万-30万吨的煤矿,而符合河南省政府《安全规定》的年生产规模30万吨以上的煤矿,可单独组织生产。
此外,区别于山西煤改,河南按照“一个矿区以一个主体开发为主”和就近适量的原则,为参与重组的6家省管骨干煤炭企业明确划定了兼并重组范围。这6家省管骨干煤炭企业分别是平能化集团、河南煤化集团、义煤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和河南煤气层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河南一省管煤炭企业人士认为,划定范围有助于减少矛盾,降低兼并重组成本。但熟悉上述6家企业的观察人士认为,上述企业优质煤炭资源丰富,而有的企业经营策略一直比较保守,有的企业与被重组地区既有矛盾重重,缺乏重组意愿和动力,这必将与河南省推进煤改、做大煤炭企业的愿望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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