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北省就业服务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就业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各项部署,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创业推动就业工作,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本服务。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困难群体就业工作。
2010年全省就业服务工作任务目标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职业介绍安置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0万人;为10万人提供创业服务,帮助5万人实现成功创业,创业带动就业10万人;全省培训各类人员103.5万人,其中:就业再就业培训20万人、阳光工程培训80万人、创业培训3.5万人;全省发放小额贷款10亿元,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突破23亿元。全省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动态为零。落实国务院对四川灾区对口就业援助活动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另发)。
一、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
(一)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通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强化就业见习与职业资格培训,重点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逐步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见习计划,认真开展第一批见习岗位的对接工作,完善见习制度,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结合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做好春节后农民工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用工和就业调查,加强信息和工作对接,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和就地就近就业。落实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各项措施,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确保春节后农民工整体就业局势平稳。统筹规划和积极拓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等多种转移就业渠道,全面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管理能力,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规模上稳步扩大,在素质上不断提升。组织各类劳务协作与劳务交流活动,与北京市共同做好家政服务员基地建设。引导鼓励各地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劳务品牌,以“河北省十大劳务品牌”和“河北省知名劳务品牌”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按照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好全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结合就业形势和就业任务,指导全省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安排组织好针对不同就业群体的专项服务活动,在持续保持全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同时,统筹做好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疾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
(四)针对重点群体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根据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联合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以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三个重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指导各地在统一时间内,按要求集中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一)积极抓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服务功能,逐步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河北省实施办法》和原劳动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法》规定的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服务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认定等基础性制度,确保《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与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杜绝重复发证。
(二)加强全省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争取出台扶持性政策,明确各有关方面的工作责任和任务,探索建立和完善对基层平台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力争解决好影响平台建设发展的人员待遇、工作经费等主要问题,建立促进基层平台健康发展的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平台的服务能力。
(三)加快全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协助做好开发全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网络软件,力争年底前建成全省联网的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尽快开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软件,规范大学生见习岗位报名软件。制定相关网络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全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网络运行秩序。
(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工作人员政策与业务培训工作。制定职业指导人员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职业指导人员培训与鉴定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提高全省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素质。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队伍能力建设。
三、全力做好各项培训工作
(一)就业再就业培训。协助出台就业再就业培训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提高培训补贴政策的惠民效果。强化机构认定、绩效考核、过程监管、品牌推广、质量监控等工作措施,突出就业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总结推广就业再就业培训好的经验做法。
(二)做好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根据国家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河北省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心转移要求,深入基层、农户进行调研,了解农民的需求,重点搞好阳光工程的培训转型工作。探索适合农民的培训模式。严格执行各分类培训制度,对全省培训基地进行转型后的年审评估及认定,吸纳一批能开展农业科技培训的优质培训基地并对2009年阳光工程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第三方”监管,探索适合农业科技培训的监管机制。
(三)加强全省创业培训工作。出台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强化对有创业意愿的各类人员的创业培训工作。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力度。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创业培训工作。加强师资力量建设,继续开展IYB师资培训。
四、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一)全面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人社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要求,2010年要强力推进三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并在其它8个设区市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同时组织实施创业型城市评估检查工作。
(二)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创业指导机构建设。将创业服务向街道(乡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延伸,建立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四级创业服务指导机构。二是完善创业服务功能。组织开展政策信息咨询、创业培训、创业素质测评、创业项目推荐、专家咨询、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见习、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三是重点加强省级和各设区市创业项目资源库建设工作,依托“河北就业服务网”,完善全省创业项目网上链接平台,实现与全国创业项目信息索引平台的链接。
(三)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专项活动。继续开展“创业服务进高校”、“创业服务进高墙”、“创业服务进军营”、“创业服务乡下行”、“创业技能大赛”和“创业成果博览会”等专项活动,进一步促进全省创业促就业工作。
五、全面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全面推动小额贷款工作开展,重点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工作。继续加大担保基金投入力度,提高担保能力,满足发放贷款需要。加强与省厅签约的经办金融机构的合作,落实签约指标。重点督导各县(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确保实现大的突破。
六、加大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力度
总结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今年工作安排,通过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同时,省局在年内适当时机组织开展全省就业服务系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检查督导活动,以确保全省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七、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宣传工作
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国家和全省扩大就业和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取得的实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拓展信息发布渠道,采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相结合的方式,将就业政策、招聘信息、培训信息、创业项目等就业服务相关信息直接发送到求职人员及寻求就业帮扶人员手中,提高就业服务相关信息的利用率。广泛收集并及时宣传各地在稳定和扩大就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取得的典型经验。继续组织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典型事迹巡回报告”活动。配合开展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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