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将上调 增收租金将全部用于房屋修缮
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4月1日起,我市成套独用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上调15%,成套伙用住房和非成套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上调10%。即,成套独用公有住房平均月租金由1.61元上调至1.85元,成套伙用住房和非成套公有住房平均月租金由1.50元上调至1.65元。此次公房调租,增收租金将全部用于房屋修缮,将有利于提高房屋修缮水平,缓解公房修缮资金紧张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市尚有公有住房4362万建筑平方米、约80万户。其中:直管产1763万平方米、约38万户,单位自管产2599万平方米、约42万户。我市公有住房多为80年代建成,多年失修失养,老化严重,现大多已进入大中修高峰期。据国家计委统计,我市公有住房租金水平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居26位。月租金水平低于北京、重庆、上海三个直辖市,也低于青岛、济南、石家庄等城市。近年来我市公房租金收入已不能满足房屋正常轮修,以市内六区直管公产住房屋面维修单项工作为例,受资金所限每年只能满足实际修缮需求的70%左右。同时,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保证居民住用安全实施单项维修工程,有计划的安排了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应急维修项目。其中:2003至2007年实施五年老化电线更新改造,解决用电使用安全问题;2002至2004实施三年自来水抄表到户,改善了住户用水质量;2006年至今每年安排40多万平方米屋面防水工程(屋面面积),解决雨季漏雨问题;2008年至2009年配合自来水集团公司,完成部分直管公产7-8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解决了住户吃水难问题。仅此几项工程累计投入资金4.52亿元。同时每年还安排为保证居民住房正常使用的修缮任务,如门窗油漆、阳台栏板加固及外檐抹灰修复等。由于公房租金水平低,加上近年来修缮成本逐年提高,修缮资金缺口较大,适当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有利于提高修缮水平,既保证公有住房正常使用,又改善居民的现住房条件。
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调租金后房管部门将推出四项新举措:一是结合新增租金制定直管公产住房修缮计划。新增修缮项目有:下水管改造工程10万平方米;阳台维修加固5000个;屋面防水工程7万平方米;门窗油漆工程20万平方米;抗震加固维修工程2万平方米。房管部门将按照新增修缮项目计划,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力争2010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增租部分修缮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和碎修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手段,严格履行维修服务承诺及质量标准,在做好日常维修工作的同时,突出雨季漏房抢修及时,冬季烟道查勘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增收租金的使用监管。确保增收租金专款专用,年底要将新增修缮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增收租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为减轻租金调整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延续对承租公有住房的特殊群体实行租金减免政策。离休干部和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承租的公有住房租金不作调整,仍按2001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对“低保”家庭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承租的公有住房租金不作调整,仍按2001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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