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宁健全机制激发乡村经济活力
近日,记者来到鲁溪镇梅颜村,见到了刚刚转入乡镇事业编制的梅颜村党总支书记黎丽威,她向我们介绍完梅颜村的变化后,激动地说,这些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我们村干部非常的关心,按照“一定三有”的要求,为村干部办理了养老保险,提高了村干部的报酬,还有从优秀村干部中选录公务员、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乡镇副科级待遇等,村干部真正是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工作劲头更足了。
两年前,武宁县委、县政府加大对村干部的岗位补贴力度,建立起村干部工作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对在职村干部工资实行结构化管理,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由县财政按每月不低于350元发放,并逐年增加。绩效工资由乡镇根据村级经济状况和村级干部工作绩效确定,村主职干部人均报酬达到了8000元/年左右,超过了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并把发展村有集体经济绩效与村干部报酬挂钩,对集体经济纯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村,每年从新增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新增部分的20%)奖励给村干部。
从2007年起,武宁县为全县建制村主职干部(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办理养老保险。目前,共为393名村干部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
县委、县政府坚持统筹考虑,体现公平的原则,从2009年起,实行离任村定员干部生活补助制度。对累计任村正职满10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正常离任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老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按每月不低于80元和7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目前全县有365人享受此待遇。
为切实解决优秀村干部的出路问题,拓展村干部的发展空间,2009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2009年度共招聘5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评选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有关待遇的实施细则》,从2010年起,每两年评选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待遇。目前,全县共有20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有关待遇。
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明显增强,村有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农村经济迅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县183个行政村中,每年有2∽5万元集体收入的村有33个,每年有5∽10万元集体收入的村有20个,每年有10万元以上集体收入的村有两个。逐步形成了村级产业稳步壮大,经费有效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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