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会泽县发放3亿余元小额信贷助农脱贫
会泽县自1999年实施小额信贷扶贫以来,积极争取信贷资金,注重为农贷户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累计发放小额信贷资金3.16亿元,使全县6.97万户、26.49万贫困农业人口摆脱了贫困。
1998年,该县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工作试点,1999年正式实施。多年来,多方努力筹措资金,逐年增加贷款总量,把小额信贷扶贫纳入全县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点扶持能够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短、平、快”的种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指导农贷户选准资金投向发展种植优质烟、名特优水果、大棚蔬菜、药材和畜牧产品加工等投资少、见效快的产业。
在执行省市规章制度的同时,又结合本县实际先后制定完善出台了《会泽县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及会计制度》、《小额信贷借款户须知》、《小额信贷借款担保有关事项》、《小额信贷扶持发放工作人员十不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办法制度涵盖了整个小额信贷工作的规范操作运行程序。由于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十一年来,累计周转扶持发放小额信贷资金3.16亿元,综合还贷率达99.73%.扶持发放范围已覆盖全县21个乡(镇)、376个行政村、1237个中心、1.96万个小组,共10.72万户、40.73万名贫困农业人口受益。
在不断完善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和各项制度措施的同时,该县还重视规范财务管理,规定了“五统一”和“四专一监督”即:统一资金由乡(镇)财政所或经管站管理、统一在当地营业所或信用社开户、统一使用财务单据帐册凭证、统一季度和年度结算报表、统一会计档案按培训要求规范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帐核算和专人审批。由县乡财政和审计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对资金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在信贷扶持过程中,该县创新实施了“三依靠、四到位、五联保”的小额信贷的管理模式,除严格执行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外还严格按照“小额短期、自由结合、亲属不一组、小组互保、妇女优先”的原则,实行一次放贷、一年期内分期还款,限额为2000至10000元。该县科技人员、各乡镇干部及站、所工作人员还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分片包干扶贫挂钩活动,主动对农贷户进行科技指导,帮助农贷户建立增收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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