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关于对2009年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业务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安徽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2009年度我市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
经芜湖市财政局审核批准的代理记账机构。
二、检查内容
代理记账机构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一) 代理记账机构200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机构保持设立条件情况、业务开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
(二)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7);
(三) 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 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7)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领取、也可在市财政局“会计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218.22.70.35)”网络下载。
三、检查要求
各代理记账机构及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要遵守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报送材料要及时、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四、检查时间
请各代理机构于4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在经营期间达不到规定设立条件的,将限期整改;逾期未报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将撤回其代理记账资格。
特此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
二0一0年三月八日
上一篇: “低碳农业”宿迁兴沭阳
下一篇: 三亚低收入住房补贴开始申报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