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原县“三结合”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近期,平原县审计局联合县财政局、监察局,对该县2009年安排使用的专项资金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中注重做好“三个结合”,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一是注重做好“上”、“下”结合文章,即从财政拨付专款查起,向下延伸至县级预算单位和乡镇、村、户;二是注重做好“内”、“外”结合文章,即不但检查政府部门本身,还要向外扩展到项目主管、项目实施和项目施工单位;三是注重做好“前”、“后”结合文章,对以前已检查过的专项资金,重点审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对今后要重点检查的专项资金,这次把重点放在指导帮助单位建章立制,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上。通过检查,共纠正滞留、截留、未按规定使用等违规金额568.31万元,纠正管理不规范金额874万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辛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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