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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首宗土地挂牌出让 起价每亩236万元

2010-04-12 15:18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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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发出公告,将位于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内的三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整体挂牌方式出让,用地总面积为130.288亩,起始价为每亩236万,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据悉,这不仅是海南“两个暂停”4月1日解禁后,海口首宗土地挂牌出让,也是2010年海口第一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据了解,整体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用地总面积为86858.94平方米(合130.288亩),由以下三个地块组成:0601地块面积为30253.92平方米、0602地块面积为28627.78平方米、0604地块面积为27977.24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期均为70年。0601、0602、0604地块容积率≤2.5,建筑密度≤18%,绿地率≥40%,建筑限高≤55米;配建机动车位分别大于756个、712个、307个;其中0602地块配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的居委会办公场所。

  根据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5月9日上午10时整,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3亿元人民币。挂牌报价时间为,5月1日上午9时整至5月11日上午10时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538.05元/平方米。

  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10%金额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其余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其中成交价款的50%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余额于三个月内付清。

  此外,公告还规定,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一年内动工开发,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规划要求和规划设计,高质量建设好受让土地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和公共设施,其中6号地块内政府规划的支路全部由竞得人修建,并无偿移交给政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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